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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时间:2013-07-18              字体: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党中央对深化改革,尤其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随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活动中,决定从2012年12月起,用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助推随州市“圣地车都”和“神韵随州”建设。目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面实现了改革目标。

  一、改革成效

  (一)审批项目最少。随州市对原有的51个部门422项市级审批事项经清理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77项(其中审批事项102,管理服务事项75项),审减审批项目245项,审减率达58%,其中,下放县(市、区)审批事项20项。随州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数量,除鄂州市因管理体制不同不可比外,在全省市州中最少。

  (二)审批时限最短。改革后,将单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一般事项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比法定时限缩短了68%,比改革前时限缩短了52%,基本实现了“一周办结制”。较之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28个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平均法定时限为20天,承诺时限为11天,实际办理时限为10天的情况大幅缩短。实行并联审批后,项目建设审批时限由过去近一年时间减少到62工作日,时效提高了83%。

  (三)审批收费最低。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及政策规定,共清理应取消而未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应降低而未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6项,吊销收费许可证7个。最后审定177项中,不予收费的144项,可收费的33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垂直部门涉及收费的2项,市级部门涉及收费的22项,市管理服务事项75项,涉及收费的9项。对一批涉及企业发展的近两年已取消和降低停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清理,取消和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2项,减免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36项,特殊创业群体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28项。

  (四)职能归并最彻底。20个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同时将其他科室承担的审批职能归并至行政审批科,共剥离行政审批职能110项,具备审批职能的科室由104个减少到40个,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逐步建立“审批依法规范、监管到位有力”的批、管分离运行体制。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调研,优化制度设计

  提供和掌握第一手材料是做好审改工作的基础。根据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我们通过选取省内乃至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杆城市,组织专班实地考察,全面搜集第一手资料,全方位对标,将我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收费项目、职能归并、服务机制等情况与之进行多层次、多角度比对,查找存在的差距及原因,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分析我市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汇报》,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调研中取得的先进经验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制定了《随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是本次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设计方案,是改革的指南。《方案》确定了本次审改的目标,即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统化、全域化和发展环境最优化”的要求,力争经过半年的努力,通过“两清四减”(清事项、清中介、减数量、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和市、县(市、区)联动,使随州实现行政审批数量最少、时限最短、收费最低,跻身全省发展环境最优的市州行列。《方案》在明确目标的同时,也明确了改革的原则、内容、范围和步骤。重点明确了审改工作的四大内容: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上,做好“两清四减”工作;在转变审批方式上,加快落实集中审批,大力推行并联审批,积极开展代理服务,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在建立健全行政服务机制上,完善办事服务、工作管理及监督考核等三大类机制;在构筑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上,主要是加强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为确保《方案》落实,配套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随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因此,本此审改的制度设计是紧跟改革大势,立足自身实际,博采外地众长,配套保障有力,做到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精心组织,稳步扎实实施

  完成顶层设计后,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市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审改工作按照“1+5+6”(审改办+5个包保专班+6个工作组)的组织领导模式开展工作。审改办作为审改工作的中枢,全面协调推进审改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负责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由市编办牵头负责职能集中归并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负责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服务机制优化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中介机构清理工作;市监察局负责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和督办检查工作。部分工作组牵头单位同时又是包保专班的责任单位,便于从整体上把握审改进度。建立健全审改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后,审改办、六个工作组和五个包保专班统筹协调、尽职尽责,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了审改工作稳步实施。

  1、对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组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1—6批)等系列文件要求,以襄阳市行政审批事项为标准,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分析,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征求意见的通知》,通过征求意见、上门走访、集中办公、组织“回头看”、征求县市区法制办意见等步骤,查看1000多部法律法规条例,按照四项原则进行清理:一是取消(搁置)原则,凡是没有明确法定依据设定的审批项目,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上级主管部门上收审批权的,本级予以取消;项目审批依据已废止的,一律取消;虽有依据但我市暂无审批项目的,不列入本级审批项目,作搁置处理。二是转移原则,虽带有许可(审批)类名称,但属于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及程序性事项的,不计为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列入管理服务事项;凡行政机关通过年检、登记、备案、验收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的,列入管理服务事项;凡由上级机关终审,本级机关只负责审核、转报的,不计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列入管理服务事项。三是下放原则,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以上的行政单位实施的”,视实际情况下放县市区;国务院及其部委、省政府及其部门明令下放的,坚决下放。四是合并原则,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依照便民、提高效能、节约成本的要求,将同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科学合并。经过近4个月时间的努力,形成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初步明确随州市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77项,达到了预期目标。

  2、彻底归并部门审批职能。职能归并工作组对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单位如何设立行政审批科的问题,分四类提出原则性意见:一是单独设立行政审批科,即对行政审批职能相对较强、审批量较大的单位,将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归并到行政审批科,此类机构采取“撤一建一”、“并一建一”或将其他业务相近的科室合并保留原科室名称的办法,做到总量不突破原内设机构科室个数;二是设立行政审批科与某个科室合署办公,即将部门其它业务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入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再与部门承担行政审批任务较重的科室合署办公;三是在科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的牌子,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责没有归并任务,现只有一个科室承担,在该科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的牌子;四是二级单位比照设立行政审批科,即由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二级单位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单位,可参照上述原则执行。二级单位行政审批科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科业务管理。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公路管理处、道路运输管理处等;住建委所属的城管执法局、房产局、园林局等;国土资源局所属的城区分局等。经反复研究,并与部门充分协调沟通,形成各部门内部职责归并意见,20个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科。

  3、整顿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结合中介行业实际,制定了《随州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把清理整顿的范围覆盖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价(评估)机构、房产中介机构等140家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市场性、事业性重点行业、重点中介机构,作为专项检查的对象,对发现的六类问题进行了整顿,编制了《随州市市级中介机构及收费目录》,并制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把行业监管和资格管理结合起来,综合中介机构年度执业情况,对全市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4、清理规范审批项目收费。对照市法制办所列出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面清理所涉及的各种收费政策文件,不收费的项目予以注明,涉及收费的项目重点审查,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分类统计成册,发给相关单位或部门征求意见确认,根据反馈意见更改完善,最终确定177项共涉及32个部门,其中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3项,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89项,市管理服务事项75项。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及政策规定,共清理应取消而未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应降低而未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6项,吊销收费许可证7个。最后审定177项中,不予收费的144项,可收费的33项,其中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3项中,涉及收费的2项,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89项中,涉及收费的22项,市管理服务事项75项,涉及收费的9项。对一批涉及企业发展的近两年已取消和降低停止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清理,取消和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2项,减免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36项,特殊创业群体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28项。

  5、创新优化审批服务机制。以为工业项目服务为重点,对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在学习襄阳、鄂州、武汉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具体分析在为同星农业、航天双龙等企业实行代办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将工业项目审批服务归并为四个阶段,即登记注册、立项供地、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尽可能实行并联审批,大力加强投资代办、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网上审批等工作,约定中介机构服务流程,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在与各职能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以《随州市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实施办法》和《随州市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优化政务服务机制,工业项目所涉及的部门行政审批和中介机构服务实行并联操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代办工作人员进行无偿代办和全程跟踪服务。

  (三)突出重点,有效快速推进

  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始终坚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改革突出重点环节。事项清理是审改最基础的工作,清理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后续其他环节工作,我们首先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办公进行项目清理,初步明确市级审批事项目录,在此基础上进行职能归并、收费清理,此项工作时间耗费最长,耗费精力最多。职能归并是整个审改的核心工作,是最难触碰和变革的环节,此项工作与各部门分歧最大、沟通最多,历经反复,最终的改革成果较我省其他市州相比最彻底。服务机制优化是审改工作的落脚点,从始至终我们都准确把握,为了取得有效成果,深入企业调研,进行投资代办,深入部门科室商讨,优化审批流程,最终形成了一系列优化的服务机制。二是改革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抓审批事项比较集中的经济杠杆部门和负责市场准入、监管、外经贸进出口等部门,重心放在提高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如住建委、国土局、规划局、工商局、商务局等;重点抓含金量大、含权量重、审批频次高的部门,如公安局、交通局、人社局等;重点抓群众办事较多的职能部门,如民政局、卫生局、体局等。重点抓住了,抓好了,其他部门便易于解决。三是改革突出重点领域。市委市政府要求 “对工业项目审批凡是能下放到开发区的要尽量下放到开发区,为企业提供便利;要面向基层和群众优化服务,凡是能延伸到社区要尽量延伸到社区,让群众实现办事不出社区”,市审改办迅速对两项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在随州经济开发区及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调查研究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经济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的实际,拿出了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土地规划、工商注册、建设规划、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服务机制、机构编制等九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下发了《市直部门对随州经济开发区下放审批权限、优化政务服务的通知》。同时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同部署,根据曾都区“实施三民工程、建设幸福社区”工作的安排,结合曾都区实际,初步确定了32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延伸到社区办理,并在南郊柳树淌率先试点,之后扩大到8个社区。该项工作将继续结合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便民服务事项的范围,延伸政务服务网络,将社区办理事项纳入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与曾都区中心及各部门有效对接。

  (四)统分结合,跟踪检查督办

  为确保审改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市审改办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抓好督办检查。审改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各项任务,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掌握、汇报、反馈、通报各方动态,提出各阶段工作计划,提请召开工作碰头会、协调会、督办会等,先后印发了十二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专栏,发表各类审改信息50多篇,及时宣传通报审改情况。市纪委、监察局在审改工作之初即下发了《随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对审改工作提出纪律要求,3月11日又针对审改进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严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再次重申审改工作纪律,要求各部门在5月30之前,事项清理、职能归并、中介清理必须到位,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全面实施“首席代表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集中收费制”。专门安排两个专班参与审改工作,由综合室负责配合做好中介机构清理工作,由执法室对审改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办,参与了审改各个环节的督办检查,6月1日起,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六个检查组,对全市审改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五)同步改革,市、县(市、区)全面覆盖

  按照“全域化”和市、县(市、区)同步改革的要求,我市的审改工作要覆盖所有的市直部门,覆盖所有的县(市、区)和乡镇,不留空白点。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

  随县结合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审改工作,按照“五个一律取消”的原则,与市级审批事项保持衔接,对标清理,取消106项,调整57项,合并49项,保留218项。对外公布《随县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管理服务目录》,涉及35个县直审批职能部门21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135项,管理服务项目83项。初步清理出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27个114大类,服务性收费部门38个35大类,市场中介主体经营单位12个。随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已开工建设,预计6月份封顶,今年底竣工入驻。县政府设立随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机构,加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待市编委批准后,成立随县行政服务中心筹备组,开展实质性工作。

  广水市结合新政务服务中心(面积3000多平米,投资2600万)建设,对43个部门428项审批进行了清理,初步精减181项,暂时保留247项。新进驻部门3个,服务事项129项。专设行政审批科的单位2个,挂靠设立行政审批科的单位24个,指定行政审批负责人7名,明确首席代表33名。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参与,对全市9家有偿服务中介机构的设立、收费等进行了清理,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

  曾都区经过2012年的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的百日攻坚,清理出具有法律依据的政务审批(服务)事项33 1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36个,进驻人员68人,24个区管进驻部门,在不增加人员编制、机构、职数的情况下,重新设置政务审批科,并对职能进行调整和归并,各进驻部门任命了政务审批科长,政务审批科工作人员均进驻中心办公,对涉及服务工业项目和服务民生的部门加大进驻力度,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逐步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服务项目转由村(社区)直接办理或代办,为群众提供“零距离”便捷服务。

  三、感悟启示

  回顾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得到了以下启示:

  (一)没有思想的大解放,审改难以取得大突破。就审改而言,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有法律依据;所有的行政审批程序,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都有传统的、习惯的运行模式。如果完全遵循照套、因循守旧、不善变通,不结合自身实际,不学习借鉴他人经验,就难以取得大突破。只有解放思想,对现有体制进行有限突破,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基层和群众的利益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二)没有认识的高度统一,审改难以取得高时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改工作高度重视,将“启动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两会”上对各界代表和群众做了承诺,年初的市委常委会将审改工作列入了重点工作,先后召开两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改工作,同时向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随州审改情况,又先后在新华网、人民网、省政府门户网站专访中重点谈到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陆续将省直部门和各地审批制度改革动态、做法等情况批转市审改办阅研,提出审改工作要“壮士断腕”,“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各地各部门认识逐步统一,消除分歧,简政放权,“动自己的奶酪”,本轮审改工作得以在既定的半年时间内顺利完成。

  (三)没有优质的制度设计,审改难以取得好成果。本轮改革力度最大、效率最高、成果最丰硕,也是给人带来的震憾最强烈的一次改革,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就在于本轮审改制度设计科学合理,如事项清理、转变审批方式、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构筑完整政务服务体系等四个方面的审改任务,“1+5+6”的工作机制,全方位的对标细节,“全域化”、“系统化”和“最优化”的要求等。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设计,审改缺乏配套支撑,审改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四)没有扎实的跟进措施,审改成果难以真落实。本轮审改成果“三最”以《随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随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收费目录》、《随州市市级中介机构及收费目录》三个目录,《随州市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实施办法》和《随州市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两个为主的系列服务机制以及各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为载体,以《随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审改工作纪律的通知》为手段,对“三最”目标落实成为审改工作的重大任务,对以上文件实施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研判,确定相应的解决机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才是审改成果得以落实的唯一途径。

  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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